关于转发秦皇岛市科技局《关于清理创新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3-20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理创新平台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学院及教师查阅文件,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清理对象

    清理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市级创新平台,涉及我校的市级创新平台名单详见附件2。

  2. 自查方式

    请各平台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其开展自查工作,填写《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自查表》(附件3)并整理证明材料,自查材料由二级学院审核后签字盖章。

  3. 截止时间

    依托我校建设市级科研平台请于3月28日17:00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自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老楼318室科研处。

    我校参与共建的市级科研平台如申请撤销,请平台负责人(联系人)于4月10日前报科研处备案。

    联系人:芦国嫣,8090897

    邮箱:lgy3985@hevttc.edu.cn

     

    附件1.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理创新平台的通知》

    附件2.市级科研平台名单

    附件3.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自查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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