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01 点击数:

发布人 [科研处通知] 发布部门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2-04-01 10:49]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2〕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申报指南(附件2)和河北省各类科研平台管理办法(附件3),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推荐方法。
  线上申报方法:打开“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cxpt.hebkjt.cn:4430)”网站,登录“河北省研发平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审核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4)。
  线下材料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进行邮寄报送。
  二、有关要求:
  1.申请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各类平台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填报《申请书》时页面内下载。
  2.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专家论证指导工作。依托单位以会议或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不少于5位本学科(技术)领域技术专家和研发平台管理专家召开咨询指导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对《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有关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供与会专家人员名单及专家论证意见。2021年参加了立项评审未通过的,如平台名称、主要研究方向无重大调整,可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不再要求重新论证,提交原有专家论证意见、论证专家名单和补充材料即可。
  3.涉及到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的平台项目,二级单位需将合作协议电子版于盖章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至邮箱lgy3985@hevttc.edu.cn,履行校内审核流程。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佐证材料》、《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申报指南明确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各平台(含合作)的纸质申报材料份数应在指南要求基础上增加1份,留校存档。
  四、重点提示:
  1.鼓励各二级单位与省内相关产业内骨干企业联合共建省级研发平台。
  2.为便于组织此次平台申报工作,对我校拟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请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2022年拟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摸底统计表》(附件5)发送至指定邮箱(lgy3985@hevttc.edu.cn)。
  3.请于2022年5月7日之前提交平台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指导。
  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请各二级单位务必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7点之前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于5月25日加盖学校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芦国嫣
  联系电话:8090897,19943416109。

  附件1:关于申报推荐2022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各类科研平台申报指南
  附件3:河北省各类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附件4:申报流程
  附件5:2022年拟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摸底统计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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