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6 点击数: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1〕8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和河北省各类科研平台管理办法(附件2),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推荐方法。
    线下材料申报:申报人根据申报平台的管理办法(附件2)、申报指南(附件3)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线上申报方法:申报人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cxpt.hebkjt.cn:81/)”网站,登录“河北省研发平台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研发平台申报及评审管理”模块,选择“平台用户登录”进行线上电子版材料申报,同时上传《申请书》、《佐证材料》和《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首次申报者请向科研处平台建设与管理科申请用户名账号。
    二、有关要求:
    1.申请书、实施方案按照相关平台申报材料编写提纲进行编写,有关内容应符合该类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的相关要求。各类平台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填报《申请书》时页面内下载。

    2.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专家咨询指导工作。各二级单位以会议或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不少于5位本学科(技术)领域技术专家和研发平台管理专家召开咨询指导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对《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有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提供与会专家人员名单及专家论证意见。2020年参加了立项评审未通过的,如平台名称、主要研究方向无重大调整,只是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可不再重新论证,提交原有专家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名单即可。
    3.涉及到与其他单位合作申报的平台项目,需将合作协议电子版于盖章前至少5个工作日发至邮箱kyclgy@126.com,履行校内审批程序。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佐证材料》、《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及申报指南明确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各平台(含合作)的纸质申报材料份数应在指南要求基础上增加1份,留校存档。
    四、重点提示:
    1.为便于组织谋划此次平台申报工作,对我校拟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请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4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2021年拟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摸底统计表》发送至邮箱kyclgy@126.com
    2.我校作为依托单位的平台,请于5月7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咨询指导。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请申报人务必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7点之前完成线上申报并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向上级部门推荐。
逾期不予受理。
    4.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下午17点。

    联系人:芦国嫣,联系电话:15960069821。
 
    附件1.关于申报推荐2021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各类科研平台管理办法
    附件3.河北省各类科研平台申报指南
    附件4.申报流程

    附件5.2021年拟申报省级研发平台摸底统计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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