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张娟] 发布部门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1-12-30 09:01]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事业发展的新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22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选题要紧密围绕人社事业“十四五”规划,结合人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就促进稳就业政策落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高层次人次集聚培养、技能人才扩容提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以及雄安新区创新发展等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为全省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选题要突出针对性、前瞻性,注重实证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政策举措和实现路径,为全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参考。选题可参照《2022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也可自拟相近题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协调的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历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2022年项目(提交2021年度结项材料后可正常申报立项)。各二级单位(部门)应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课题管理
1.申报课题受理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核,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题验收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2.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需注明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项目,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支持字样。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须与申请书的设计论证直接相关。
三、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不受理个人申报。
请各单位将纸质版《2022年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4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2022年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 集中于2022年1月17日9:00—11:00报送至科研处316(东)室,电子版发送至kyczj1443@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张娟 15603318353
附件:1.2022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参考目录
2.2022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研究注意事项
4.2022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