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30 点击数:

发布人 [科研处通知] 发布部门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2-01-30 01:09]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2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2022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拟设立50项,研究年限为2年。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 本 次 项 目 采 取 网 上 申 报 方 式 。 教 育 部 社 科 司 主 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纸质申报材料。
3.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 各申报人须于2022年3月8日上午9:00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申请评审书》,且各二级单位须于2022年3月8日下午3:00前将《汇总表》EXCEL及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人应同时在学校科研系统中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6. 各二级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王妹娟    8076155
邮箱:kycskwang@163.com


                                                          科研处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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