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张娟] 发布部门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2-04-14 16:37]
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8号)和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复2022年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函》(冀评组办函〔2022〕10号),由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申报人认真阅读《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见件1),根据要求事实求是填写《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并组织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审核、汇总等工作,保证申报质量:一是申报成果要符合申报要求;二是申报材料要齐全规范;三是注意选择有代表性的佐证材料,避免材料过多;四是要把好意识形态关和学术诚信关。
3.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一式3份(至少1份原件)。译著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3)佐证材料,单独胶状,一式3份。每份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与《申报书》中有关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反响内容相对应、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的证明材料(研究报告被采用证明要求原件,领导批示可为复印件);
(4)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盖章);
(5)《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6)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请各二级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5月13日11:00前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请勿以“申报成果题目”命名)及《汇总表》发送至kyczj1443@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张娟 15603318353
附件:1.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
2.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3.第十八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学科分类
科研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