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张娟] 发布部门 [科研处] 发布时间 [2022-05-12 09:38]
各相关单位(部门):
河北省哲学社科工作办将于2022年6月上旬集中办理本年度第二批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鉴定工作,请我校在研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把握研究进度,按照要求组织结项鉴定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项要求
1.2020年度及以前项目,结项标准按2014年5月修订管理办法执行;2021年度项目,结项标准按2021年新修订管理办法执行。2018年立项项目将于本次清理,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项目,请及时在平台办理延期申请,超期未结将作终止处理。
2.本批次结项仍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线上申请需登录“河北省社会社科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http://110.249.185.80),于6月6日前完成线上填报。线上填报信息(尤其是课题组成员信息,制作结项证书的依据)务必真实准确。
3.省社科基金项目实行“成果论”,最终成果中未署名的参与人,不能在结题项目成果完成人中出现。
4.非单一课题号标注成果、与课题设计不直接相关的成果,不得上报。
5.请务必使用最新版纸质结项申请材料模板,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编排装订报送,使用旧版申请书、未按要求编排装订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一式2份,用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提交2本著作原件)。
三、截止时间
2022年6月7日9:00—11:00集中收取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秦皇岛校区南门),电子版《鉴定申请书》和《项目成果简介》发送至kyczj1443@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娟 15603318353
附件: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
科研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