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秦皇岛市科技局《关于清理创新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理创新平台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学院和平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清理对象
清理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市级创新平台,涉及我校的市级创新平台名单详见附件2。
二、自查方式
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各平台开展自查工作,填写《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自查表》(附件3),自查表由二级学院审核后签字盖章。
三、报送时间
1.依托我校建设市级科研平台请于3月28日17:00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自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科研处(老楼318室)。
2.我校参与共建的市级科研平台如申请撤销,请平台负责人(联系人)于4月10日前报科研处备案。
联系人:芦国嫣,8090897
邮箱:lgy3985@hevttc.edu.cn
附件1.《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清理创新平台的通知》
附件2.市级科研平台名单
附件3.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自查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