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通知】关于启动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妹娟 时间:2021-10-15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数量,提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加快推动“十四五”时期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繁荣发展,结合上级部门要求,现启动我校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要切实认清形势、加强指导、积极作为、精心组织,认真总结本单位2021年组织申报经验,聚焦党和国家“十四五”时期中心工作和战略需求,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筹办北京冬奥会等“三件大事”,突出我省特色优势,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科研人员研究专长,制定本单位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计划,尽快全面启动各院(系)申报组织工作。一是加大组织动员力度,广泛发动本单位具有申报资格的社科研究者,特别是青年学者积极申报;二是发挥学科优势,在研究方向和立项角度上下功夫,统筹相关、相近学科人才,组建梯队型研究团队;三是把抓好在研省部级项目基础和争取新立项国家级项目结合起来,实现立项数量持续提升。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国家社科基金近年来的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2022年资助标准以最终申报公告为准。国家社科基金另设有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及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各二级学院(系)结合本单位科研力量,结合不同项目的申报要求,制定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申报计划,并做好申报动员以及组织工作,争取重点突破。
三、申报人员范围
1.2021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负责人;
2.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教师应报尽报;
3.鼓励新入职青年教师,特别是符合青年项目申报条件的教师(1987年3月15日后出生)积极申报。
四、申报工作安排
1.组织启动阶段:2021年11月5日前
各单位认真总结往年申报情况及经验,制定本单位“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拟申报数量,组织动员、预评审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
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安排落实本单位的申报动员工作,应采取多种形式邀请本领域校内外专家进行申报指导,充分挖掘本单位特有资源,组织申报人员研究本学科往年立项课题,及时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结合自身优势,明确研究目标和项目选题,并于11月5日前将工作计划及拟申报课题名称上报科研处。
2.各单位申报论证阶段:2021年11月5日--12月31日
项目申报人员可参照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及申报书,确定选题并完成申报书初稿(最终以2022国家社科基金正式申报公告为准)。各二级单位根据工作计划认真推进本部门的申报指导、辅导工作,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经验交流。
3.学校预评审阶段: 2022年1月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公告正式发布后,各申报人结合申报指南对申报书进行修改完善。学校将邀请校外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辅导。
4.进一步完善阶段:1月-2月
申报人根据校外专家和学校评审意见,再次修改和完善申报材料。
5.审核报送阶段:2021年3月上旬
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布的正式申报通知要求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至科研处。
五、其他说明
具体提交材料和申报辅导讲座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及时关注学校OA系统通知公告动态,注意截止日期。
科研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