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冀教科〔2021〕10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已经建立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3)的实体科研机构。
(二)申报机构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研究方向明确,建设目标定位合理,发展规划切实可行,一般有省级以上重点(发展)学科或硕士以上授权学位点支撑。研究特色明显,整体科研水平居全省领先地位。
(三)有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创新能力强、研究水平高的团队。基地主任在国内本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团队年龄、职称、学历、知识结构合理。
(四)具备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近年来承担过多项省部级以上科研任务,取得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做出了较大贡献。
申报机构整合了校内外创新资源,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有关部门等长期开展合作研究,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管理制度齐全,有支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机构科研基础条件良好,拥有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研究场所和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较为完善。
二、基本要求
(一)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研究特色,汇聚省内外优势创新资源,凝练学术方向,突出特色,强化问题导向,按照省内一流的标准确定申报重点研究基地。
(二)鼓励与其他高校、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共建研究基地,原则上共建单位不少于3个。学校将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重点研究基地进行论证,并择优上报。
(三)现有的重点研究基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在主要研究方向不变的前提下,基地名称可进行微调,但需要按照本次申报要求重新填写材料,不占用我校今年申报指标。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报机构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11:00前将《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汇总表》1份、《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6份报送科研处。材料一律A4纸打印、复印,按照申报书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统一装订,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kycskwang@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王妹娟 8076155
科研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