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本站首页
学校新闻
国内外科技动态
自科通知
社科通知
综合通知
其他通知
学术动态
机构设置
科室简介
联系方式
科研政策
国家(部)级政策
省级政策
市(厅)级政策
校内政策
项目管理
自科
社科
成果奖励
科研平台
科研平台目录
非实体研究机构
平台管理文件
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
动物伦理委员会
相关下载
项目
平台
成果
综合
本站首页
>
正文
【社科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通知
作者:张娟 时间:2021-05-26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推动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与发展,加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力度,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贯彻学校“三三二三”发展战略,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相关意见的精神,立足学校多年办学实际,结合科技特派团等支农项目,学校决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专项研究立项工作。
一、课题范围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任务项目的选题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申请者要紧紧围绕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0.3-0.5万元,一般项目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0.2-0.3万元。具体立项数量由评委会根据申报情况确定,总资助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内。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2.最终成果:
重点项目(结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发表的相关理论文章;(2)在核心期刊(含《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发表学术论文;(3)调研咨询报告,得到市级及以上主要领导签批;(4)出版学术专著;(5)在本科高校学报发表学术论文。
一般项目:(1)在市级以上重要报刊发表的相关理论文章;(2)在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资助项目如获得教育厅人文社科或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学校视为项目结题。
注:省市领导批示成果是指通过政府渠道上报得到领导批示的成果,需有领导签章。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需署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负责人限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思政课相关学科、经济学、农学学科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重点项目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
2.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可参研1项,其他人员最多参研2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承担秦皇岛市社科联委托课题的项目主持人未结题的、承担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专项的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此类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并认真填写申报书。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电子版),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
请相关二级单位于2021年6月3日下午4点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提交至思政部,思政部审核汇总后报送科研处,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含汇总后的项目申报汇总表)发至
604860139@qq.com
,电子邮件题目统一为“‘三农’专项课题申报材料+二级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佳楠 15903370307
张 娟 8076155
附件:1.选题指南
2.课题申请书
3.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附件1:选题指南.doc
】已下载
次
附件【
附件2:课题申请书(2021).doc
】已下载
次
附件【
附件3: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已下载
次
上一篇:
【社科通知】关于征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的通知
下一篇:
【社科通知】关于组织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
河北省科技厅
河北省教育厅
冀东文化研究中心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科研处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335-8058270
地址:中国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编:06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