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副处 时间:2018-05-04 点击数:
各院(系、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科技厅通知(冀科山函[2018]2号)要求,以及《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办法》和《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在我省山区开发中实施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山区发展战略、政策等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项目。
(二)长期在我省山区从事经济技术开发工作,对山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推荐条件及有关规定
(一)推荐的项目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要求整体技术必须应用两年以上,技术稳定可靠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需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已应用两年以上的佐证材料。
(二)在填写“河北省山区创业奖推荐书”中,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涉及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推广、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必须提供由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评价证明(如:评价、鉴定、验收、评审、论证、检测报告等方面的原始证明材料)。涉及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政策、法规等,必须作为附件报送。
(三)已获得或同年已申报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奖励的,以及已获得或同年已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
(四)同一个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奖项;申报个人突出贡献奖的个人必须在山区累计工作10年以上。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节点要求
1. 申报项目征集
因申报指标一旦生成不可撤销,请拟申报的项目填报《2018年申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项目征集表》(附件1),并务于2018年5月9日18:00时之前发送至zhengguiru123@126.com邮箱,经科研处审核后向推荐单位申请登录口令。逾期不予受理。
2. 项目填报及上传
项目完成人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 www.hebstd.gov.cn),进入“办事服务”一栏,点击“科技奖励”,进入“河北省山区科技管理平台”,点击“奖励推荐”,登录《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项目推荐管理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和《河北省山区创业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并按操作要求进行填报。
网络推荐工作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24时,逾期申报网站将关闭,不再接收上传数据。
3. 推荐项目公示
拟推荐申报省山区创业奖的项目需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要求申报项目填写《2018年申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项目公示表》(附件2),并于2018年6月1日18:00时之前发送至zhengguiru123@126.com邮箱,由科研处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 推荐材料上报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两部分。电子版推荐书在申报网站上进行填报。书面推荐书(主件及附件),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页码自推荐书首页开始编写至推荐材料尾页,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电子版推荐书与书面推荐书必须完全一致。
要求于2018年6月12日18:00时之前将装订好的项目推荐书一式三份(其中全红章1套)报送科研处成果管理与推广科。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和项目完成人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联系人:郑桂茹 ; 联系电话:8388239
附件:
1. 2018年申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项目征集表.doc
2. 2018年申报河北省山区创业奖项目公示表.doc
3. 2018年河北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手册.pdf
4. 2018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推荐书》模板.doc
科研处
2018年5月4日